【城市論壇】國安執法大揮刀 搜捕初選問思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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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 more警方國安處引「港版國安法」大搜捕民主派人士,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質疑普通法下,法律未有禁止的行為不屬違法,「幾時香港法律變成『誅心法律』?唔理係咪合法,堆砌動機」;建制派大律師馬恩國則指應以《國安法》23條,即「教唆」觸犯22條,控告民主派人士,又指參與初選投票的61萬名選民都觸犯22條,但不贊成控告他們。 國安處將矛頭指向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提出的〈真攬炒十步〉,指計劃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迫特首下台,癱瘓政府,涉嫌顛覆國家政權,當中涉及《國安法》的法律理解引起爭議。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在港台節目《城市論壇》表示,社會關注戴耀廷提出的計劃如何符合以非法手段,阻撓政權機關履行職能以顛覆政權,梁直言戴的計劃僅是「天馬行空狂想曲」,當中不少步驟要甚至要政權配合,反問:「幾時香港法律變成『誅心法律』?」 梁認為,現時指控戴等人違法是誅心,與普通法理解法律不同,「唔理行為係咪合法,只要堆砌動機,用動機入罪,就叫做誅心」。 另一嘉賓、建制派大律師馬恩國也稱,「睇完都擔心,點樣用22條(顛覆國家政權罪)拉佢哋(53名民主派人士)」;被問到初選及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否非法手段,他又稱「未必係」,但指有關民主派人士如主辦方是違反了23條、即煽動及教唆選民觸犯22條所列的罪行,而有份於民主派初選投票的人都涉違反22條,因投票當時違反限聚令,屬非法手段。 馬又指,《國安法》有關使用非法手段阻撓政權機關履行職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條文,使用了「旨在」一詞,控方不用證明戴耀廷的「十部曲」有可能真的會實現。梁家傑則反駁指,若馬的說法成理,則撰寫科幻小說達成與戴所指的「十部曲」的同一後果,同樣可以被告。他強調香港刑事法控罪必須有行為,「旨在、意圖要同行為配合」。 宋小莊質疑泛民公開協調 令初選「非法」 同場的深圳基本法港澳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則指,普通法及大陸法都會將動機與行為一併考慮,「(初選)本身係非法」;對於梁家傑質疑普通法下,沒有被禁止的行為都不屬違法,宋認為「如果好多情況apply(適用),有啲時候唔可以」、「冇禁止嘅部份有部份係非法嘅」。被問到初選為何是非法,宋質疑民主派初選公開表示要協調,惟協調應是內部不公開的工作。至於主持追問法律沒有明文禁止,市民如何了解有關行為觸犯法律,宋就稱是政府的責任,應解釋法例。 至於戴耀廷提出的「十部曲」,涉及立法會兩度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、特首解散立法會、辭職及政府停擺等,但事實上《基本法》有條文訂明特首可批准臨時短期撥款,政府將免陷於財政懸崖狀態。馬恩國表示,即使《基本法》有此機制,但以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訴求,阻撓政權機關,屬《國安法》禁區,「《國安法》唔畀你用咁嘅方式、方法同意圖,去令呢樣嘢發生吖嘛」。 民主動力秘書趙恩來則慨嘆《國安法》及搜捕令社會瀰漫恐懼氣氛,「有錢人可以選擇移民,冇錢人選擇噤聲」。他重申初選本質是建立平台讓選民選擇,而參與者都是獨立個體,有不同政見。 (原文刊載《蘋果日報》2021年1月10日)
Read more警方上周引用港區國安法拘捕50多名民主派人士,指控他們涉違反國安法第22條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。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今日出席《城市論壇》時指,初選發起人戴耀廷的《真攬炒十步》文章有如「狂想曲」,需要港府、中央配合才成事,非其可控範圍,質疑本港法律何時變得「誅心」。 同場的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認同「攬炒十步」未必成事,但認為初選本身非法,例如聲稱化表泛民已涉及誤導。 梁家傑在論壇上指,坊間討論一直關注初選有何「非法手段」,提到警方以戴耀廷的文章《真攬炒十步》為例子,但他認為文章與其說是天馬行空的圖謀,不如說是「狂想曲」,因為首先要選民選出來議員,再要特首配合解散立法會,還要中央人民政府後續軍管香港,種種都並非戴耀廷可以控制的範圍。他質疑,香港法律何時變得「誅心」,由「DQ」到今次「大搜捕」,當權者不時「堆砌動機」。 宋小莊表示,認同特首可以不解散立法會,有機會做不到「攬炒十步」,但指這可以是戴耀廷在法庭中辯護的理據。 宋小莊:國安法優先於《基本法》有關預算案條文 宋小莊相信,國安法22條提及的「非法手段」,包括《真攬炒十步》及初選,指普通法及大陸法都會將行為及動機有所聯繫,即使事件橫跨7月1日,「非法手段」已聯合在一起。他認為初選本身就是非法,並非所有法律沒禁止的行為都是合法,例如選舉協調應止於內部,初選參與者聲稱代表泛民,已是涉及誤導。宋指,政府有責任解釋清楚何謂違法,認為政府以前沒有講清楚,是「公職人員不作為」。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、民建聯馬恩國指,如果立法會嘗試用財政懸岸逼使政府同意訴求,就算是《基本法》本身存在相關條文,國安法亦不准以此意圖及做法執行。宋小莊補充指,國安法與《基本法》設計不同,是補充了國安法,指國安法要求三權團結一致,保護國家安全,當國安法有補充時,會優先適用。梁家傑笑言認同,指如果國安法的確有違《基本法》的邏輯,應修改《基本法》。 民主動力秘書趙恩來則指,初選參與者非人人支持攬炒,笑言如果空有想像即犯罪,鵝頸橋「打小人」者有想法、有付費,已經有問題。 馬恩國:初選市民違限聚令已屬非法手段 惟不贊成拘捕市民 馬恩國指,他亦曾擔心當局會否用第22條拘捕參與初選投票的60萬人,因為他們涉違反了限聚令,就已經是非法手段;至於被捕的55人,他認為應與初選主辦方同以國安法第23條控告才對,因為他們煽動教唆了其他人參與非法攬炒手段。他強調,相關條文只需要「旨在」有意圖,不一定要實際有效果才能入罪。不過,馬恩國亦承認,初選本身未必是非法手段,他個人不贊成拘捕參與投票的60萬人。 趙恩來反駁指,如果只有動機就會犯法,那鵝頸橋打小人就已經有很多人犯法,因為既有動機,亦有實際付費行為。宋反駁指那只是私人行為,不涉公權力,呼籲趙認真研讀中國法律。趙補充指,初選並無阻止人參選,故亦並無違反選舉條例。 觀眾高先生質疑國安法的紅線似乎愈將愈窄,強調並非所有投票市民都支持攬炒,亦認為不少人投票時有保持社交距離。馬回應指,是否群眾聚集,(如有檢控)可留待審訊時處理。警方已表明,沒打算拘捕參與投票的市民。 (原文刊載《香港01》2021年1月10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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