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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萬買比特幣「代挖礦戶口」 翌月失效 騙案增逾倍 首6月23宗

比特幣(bitcoin)價格持續破頂,騙案亦倍升。有股票期貨交易員上月以近10萬元向「代挖礦服務」公司戶口持有人購入其戶口,但約一個月後無法再登入,其後才知該戶口不可買賣,警方將案件列作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」。工黨近半年接獲4宗同類個案,事主均從事金融業,共涉約80萬元。 工黨半年接4個案 事主皆從事金融 涉事股票期貨交易員、參與投資近10年的Mark(化名)表示,近半年見比特幣價格上升,遂投資比特幣。他指出,除買入增持或自置電腦「採礦」,坊間有公司可「代挖礦」,按合約協定的電腦運算力代為「挖礦」,所購運算力愈高,「挖」得愈快,「挖中」比特幣機會便增加,挖得的比特幣暫存至合約者戶口,直至合約者提取,但這類公司擴充速度不及投資者認購速度,當無法即時「加碼」增購運算力,遂購二手買賣合約。 「一手交一手就無問題,怎知就被騙了。」上月有人主動向Mark兜售合約及戶口,雙方在網上議好價錢,相約見面。Mark憶述:「我當面更改戶口密碼,確認運作正常並分別以轉帳及現金分批付錢。交易中,我支付逾9萬港元,購入擁40TH/s運算力並存有約0.077比特幣的戶口及合約。」 代挖礦公司:戶口不可買賣 約一個月後,Mark未能登入該戶口,向賣家查詢後就無法再聯繫,及後他向總部在英國的「代挖礦服務」公司查詢,發現該戶口確由該賣家持有,但該公司所定合約條款根本不容買賣,不會認可新買家,並證實近日戶口持有人「重新確認」(verify)該戶口。Mark自言「見過鬼怕黑」,即使比特幣價再升值,他都沒再作新投資。 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指出,連同Mark在內,過去6個月接獲4宗涉及「二手期貨挖礦合約」投訴,事主均為從事保險、銀行及金融的人,全部有大專以上學歷,每人損失9萬至30萬港元。他認為,投資項目日新月異,但港府應具前瞻性,就新興投資定下應對大方向,而非任由市場自決,相關投資陷阱往往涉海外公司,追查困難。 賣家售後「重新確認」戶口 回應稱可報警 警方發言人指出,今年10月30日接獲一名男子報案,案件列作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」。警方數字顯示,比特幣相關騙案由2015年25宗,增至2016年67宗,增幅逾倍,今年單是首6個月亦已有23宗。 涉事的「代挖礦服務」公司Hashing24表示,不評論個別事件以保障客戶個人資料,但根據合約條款,客戶所註冊戶口是不可轉讓,條款已在網頁刊載。 被指與Mark交易的梁先生回應時,沒說明曾否參與涉事交易,只稱若二手買賣存有糾紛,事主可報警處理。 港未規管交易 公司條款各異 比特幣騙案愈來愈多,中大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認為,比特幣沒有實質價值支持,本港暫未有規管其交易,投資者要審慎考慮,以防成為「最後接火棒的人」,一旦價格暴跌不升,便會蒙受損失。 對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規管,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指該局長劉怡翔本月曾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,指數碼代幣不是貨幣,屬虛擬商品,沒實物或發行人支持,提及除屬於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界定「證券」數碼代幣,目前沒就虛擬商品安全或效能,以及此類商品交易的平台或營運商作針對規管,但現行法律可制裁洗錢、欺詐及科技罪案等違法行為。 香港比特幣協會主席Leonhard Weese表示,本港銀行未有提供比特幣交易服務,令投資者難「正統」(legitimate)地買賣或投資相關產品服務,而本港銀行營商環境不利新興公司加入,限制比特幣正常交易發展,令不法分子有空間行騙圖利。 通域存網有限公司科技總監范健文指出,比特幣的特色是沒中央機構統籌,市場自由交易發展,但每間公司所定條款不同,需留意相關細則。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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