愉景新城曲解法律 靠嚇打壓黃店
愉景新城 Chickeeduck 童裝店昨晚開始在店舖內豎立香港民主女神像,打算向公眾展示一個星期。 新世界集團旗下「愉景新城商業服務有限公司」早上發出書面警告信,要求店主立即移走雕像,聲稱租約規定商戶同意需保持店舖裝飾符合「一等商場(First class shopping centre)」的標準及滿足業主要求;裝潢及設計需先獲業主書面同意;「展覽」會引來公眾人士到場,舉辦展覽需持有「公眾娛樂場所牌照」(Public Entertainment License),否則會違反法例。 猶記得,支聯會2010年曾在銅鑼灣時代廣場豎立民主女神像(無錯,又是民主女神,宜家豎立在中文大學嗰尊),遭到警方阻撓,並且強行充公雕像,史稱「強搶民女」事件。 事後,食環署控告支聯會未有申領「臨時娛樂場所牌照」,但最終法庭裁定政府敗訴。當年判辭清楚闡明一個「公眾娛樂場所」,須有控制觀眾入場及禁止某些人入場的元素。 明顯地,Chickeeduck 童裝店在舖內展示香港民主女神像,與「公眾娛樂場所」風馬牛不相及,商場管理層完全曲解法律! 愉景新城商場管理層對於法律無知,並非第一次發生。早於2016年,當時我還未當選區議員,經已揭發愉景新城多年以來違例出租公共空間謀取暴利,逼使地政總署執法,成功追討數以千萬元計的罰款;至今年初,申訴專員公署發表主動調查報告,再次提及愉景新城商場違例出租公共空間,抨擊地政總署涉嫌包庇財團,未有積極向違契業權人追收豁免費,直接導致庫房少收數以億元。 究竟新世界集團法律部是甚麼質素?為何會出現這麼低級的錯誤?如此曲解法律,真的唔怕俾人笑?新世界集團法律顧問,曾經有個熟悉名字,叫做 —— 周浩鼎!!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【延伸閱讀】 支聯會成員違公眾場所例脫罪 《東方日報》2015年5月28日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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