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壹週刊】政府法例無力 圍標集團賤招撳盡小業主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Nor1EcqXl78&feature=youtu.be 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是一隻無牙老虎,對住法團、管理公司、工程公司組成的圍標集團全無阻嚇性。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趙恩來,幫過廿多個屋苑對抗天價維修,見盡圍標集團如何欺壓小業主。 圍標集團其中一個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剝奪業主的選擇權。趙恩來以荃灣麗城花園三期為例,今年年中收到政府修葺令,需要就外牆的一個失修地方進行修葺工程。法團索取顧問報告後拋出三個方案,竟沒有一個只做政府要求的工程,最平的八千多萬元,最貴的更要兩億,比原本預期貴四至十倍。 他又接觸過另一些個案:法團為了令大維修通過,會「善用」業主大會中,授權票這一機制:找保安員叩門索票、扮反大維修一方索取簽名、做假授權票、甚至出錢買票,各種黑色手段都出齊。 趙恩來認為,條例的漏洞亦令小業主無從反擊。若小業主想推翻大維修,需要集合超過百分之五的業權簽名,再交予法團主席,由他召開業主大會商議。但不少法團主席在大維修通過後,卻刻意辭任主席一職,令位置真空,無人有權召開大會。幸好大圍富嘉花園的圍標案中,法庭最後頒令解散該法團,成為案例,才杜絕這情況。 但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依然是漏洞百出,法團更在絕大部份情況下不需負刑責,小業主只能用自己錢向涉事者民事索償,法團卻用業主們的管理費請最好的律司對簿公堂。反圍標的戰爭,小業主仍是弱勢一方。 (原文刊載於《壹週刊》2016年1月5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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