荃景花園二期業委會早前開會決定更換石油氣供應商,未來10年將由「特爾高能源」提供服務,根據新合約「特爾高能源」需向荃景花園二期支付450萬元經營費。
但有業主質疑,業委會為何自行決定棄用服務屋苑30年的「埃克森美孚」?而「埃克森美孚」提出的經營費高達660萬元;這樣將會直接導致荃景花園二期減少210萬元的經營費收益。
【業委會無權議決石油氣供應合約】
反圍標大聯盟趙恩來早前已與「啟勝管理」跟進事件,並且指出根據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344章)附表7 明文規定,價值超過相等於屋苑每年預算20% 之服務合約(無論是開支或收益),必須提交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投票表決。
荃景花園二期業委會自行決定把屋苑石油氣供應合約,絕對是違反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。
(荃景花園二期財政預算20% 即約300萬元,無論是「特爾高能源」450萬,還是「埃克森美孚」660萬元,也是高於法例容許業委會決定上限)
【啟勝管理:將會安排業主大會】
反圍標大聯盟趙恩來最新接獲「啟勝管理」回覆稱,經諮詢其法律顧問專業意見,荃景花園二期石油氣供應合約是要提交業主大會表決;並已計劃安排於2019年1月11日召開業主特別大會,交由業主投票表決!
自己屋苑自己理!我們呼籲荃景花園二期業主踴躍出席大會,親自投票表決屋苑未來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