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位有可能涉及兩代人關係,有時更涉及三代。例如:
第一, 媽媽把業權轉給子女或孫兒,那麼轉名後的自主權是否全交予子女或孫兒?若子女或孫兒想轉讓業權,其他人是否不得干涉?
第二, 業主是嫲嫲,供樓是父母。如嫲嫲把業權轉給孫兒,父母是否沒有話事權?
第一種情況,答案當然是不得干涉,因為轉名後,業權已歸子女或孫兒。
第二種情況,基本上父母不能阻止嫲嫲轉讓業權給孫兒。
如果已轉名給子女,那麼子女是否失去申請公屋或居屋的資格?
基本上,不論是自行購買、餽贈或透過其他途徑,一旦擁有居屋或租置屋邨單位,房屋署便會視該人已享用房屋福利,而每人一生只可享有一次房屋福利。
其後,不管該子女把單位出售或任何原因放棄單位,亦不可以申請公屋或居屋。唯一例外是該子女面對十分特殊的困難,經社會福利署恩恤推薦才有機會申請公屋,但過程相當繁複。
假如夫婦業主希望身後將業權轉給子女,怎樣解決長命契的限制?
如果夫婦業主的目標是終有一日把單位轉給子女,可以訂立平安紙處理長命契問題,例如;丈夫或妻子的第一意願是分配予配偶,然後再訂明若配偶先於自己過身便分配給子女,以與長命契相吻合。
故此,夫婦二人最好是同時訂立平安紙,並且協議不會更改平安紙,以保障子女最終可以承繼單位之業權。
工黨趙恩來社區服務處可代辦平安紙?
香港法例並無限制代辦平安紙人士之資格,惟對內容有所要求。趙恩來社區服務處有免費代辦平安紙服務,包括簡單財產分配(財產包括流動資金、所有動產總值),以及業權的簡單分配。惟需留意以下事項:
1. 本辦事處提供之代辦平安紙服務,僅可視作地區工作一部分,並非專業法律服務。如需專業法律服務,請自行徵求執業律師及專家的獨立意見。
2. 本辦事處之角色,在於盡力按立囑人之意願代寫平安紙。
3. 平安紙實際之效力、內容,需以執業律師提供的意見作準。一切遺囑內容或格式所衍生的爭議,本辦事處概不負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