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h4>訂立平安紙以後,必須妥善保存。立囑人可以選擇把平安紙保存於家中或其他私人地方,但須確保平安紙不易遺失,而且須讓指定的遺囑執行人清楚知悉保存地點。由於訂立平安紙之時,可能跟百年歸老之日有多年差距,期間可能因搬家、裝修或記憶衰退等原因而遺忘平安紙之存在。故此,將平安紙保存在家中,始終有一定風險。</h4> <h4>較為穩妥的做法是透過律師樓訂立平安紙,又或將平安紙存放在銀行保險箱。在百年歸老後,遺囑執行人可從律師樓索取平安紙的紀錄。如果執行人不肯定是哪間律師樓,可以向香港律師會查詢(電話:2846-0500)。</h4> <h4>遺囑執行人本身沒有權利打開身故者的銀行保險箱,但可透過民政事務總署,獲授權開啟銀行保險箱以取得平安紙,確保遺願不會落空。(《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10章)第60D條)</h4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