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最新發表調查報告,指出有物業管理公司涉嫌不當收集訪客個人資料,當中包括要求外賣員必須出示香港身份證作登記,才可進入大廈範圍。
事情似乎衝擊社會普遍認知,確實部分市民誤以為大廈保安員登記身份證是理所當然,但私隱專員告訴我們這樣其實經已違反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中的保障資料原則相關規定。
早於2016年,私隱專員公署推出《身份證號碼及其他身份代號實務守則》清楚訂明,大廈管理人員應以其他方式確認訪客身份(如記錄訪客的工作證資料等),只有在並無其他可行替代方式的情況下,才可登記訪客的身份證號碼;當登記時亦不應收集完整身份證號碼或其他個人資料(如出生日期等)。
因應上述情況,私隱專員公署經已更新《保障個人資料私隱——物業管理界別指引》內容,列明:
「記錄訪客的身份證號碼 — 收集訪客的身份證號碼前,物管經理必須考慮採取其他方法來核實訪客的身份,並應在可行的情況下,讓訪客選用其他侵犯私隱程度較低的方法來核實訪客的身份。」
下一次,如再遇上大廈管理人員要求核實身份,可以直接出示工作證件進行登記便可。經此一役,相信可以減少無謂的爭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