議員、民間研究者等,在日常工作上都經常查車牌。運輸署修改查冊表格,他們擔心日後這樣會有更大的風險。
年初起,油塘區議員王偉麟經常收到投訴指,有混凝土攪拌車在行駛途中滴漏石屎在路面上。不是每輛車都列明所屬公司,要舉報它們,則要靠車牌查冊。王偉麟:「拍照後會做車牌查冊,為何要做車牌查冊呢?因為我們真的想環保署確切執行你們的檢控,既然我付費數十元可以多做一步的話,為何我不做呢?因為其實署方行事緩慢,我們要多做一步逼迫他們才有用。」
荃灣區議員趙恩來亦指查車牌來跟進地區問題很普遍,「有些不同政見的人士在街頭掛上很多違例的橫額,我們都嘗試用過車輛查冊系統,找出車主是誰。」
港台《鏗鏘集》《7.21誰主真相》編導蔡玉玲,因查車牌作報道,日前被控告提供虛假資料,兩位區議員也擔心繼續查車牌會有風險,但會繼續做。趙恩來:「某程度上有個寒蟬效應,我現在做車輛查冊時,不會像以往一樣找義工、助理去做,我也怕他們會誤墮法網時,這些工作會由我自己做回。」王偉麟:「其實現在那三個用途都很狹窄,剛才拍攝的車牌我認為是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,但警察可能不是這樣想的。」
從事民間研究超過十年的陳劍青指,追查違規用地等工作都需要以查冊來核實資料,「從一個民間研究者的角度,查冊是很重要,甚至是必要的一種工具。我們的研究社做很多有關棕地研究的,很多違規霸佔官地,可能有一輛車在摌泥。你唯一真是可以知道實際誰正在破壞香港的土地資源,只有查車牌的一套。」
他指在英國只要有合理理由就可以取得車輛資料,「如果你指外國那些關於車牌查冊,她其實也有保障個人私隱及公眾利益之間的平衡,她會有個空間讓你去交代,如果你參考例如英國這個案例,你就很不理解,為何香港政府可以自行在行政上取消了『其他』的用途?」陳劍青指,長遠來看應該檢討香港是否要有資訊自由法,以法例規管政府部門的資料如何供市民查閱,而不是任由政府隨意改動各項查冊的申請表。
(原文刊載於《有線新聞》2020年11月7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