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最新修訂法例,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範圍擴至全港,加強阻嚇餵飼野豬活動,違者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。 不過,相關法例只規管非法餵飼野生動物,市民餵飼其他馴化類動物(包括貓、狗、牛、鴿...)仍然合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