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最新建議立法修訂《建築物管理條例》提高業主大會通過「大型維修工程」門檻,遏止圍標貪腐風氣。具體主要建議包括:
要求業主大會必須有至少5%業主(或200名業主,以較少者為準)親身出席投票,不計任何形式授權出席,才可有效通過「大型維修工程」項目。
業主大會(大型維修工程)結束後必須在28日內把其會議記錄副本送達所有業主。
我們認為,有關修例建議措施對於打擊圍標貪腐實是聊勝於無,雖則可以提高業主參與程度,避免個別法團(甚至圍標集團)把持大量授權票,而操控表決結果,可算是方向正確;但卻未有觸及業主大會表決「大型維修工程」代表性不足問題,維持10%出席會議法定人數,無助提高投票結果認受性。
若要有效打擊圍標貪腐,必須思考如何增加圍標成本,令到他們聞之卻步。如把通過「大型維修工程」業主大會法定人數由目前10%,調高門檻至20% 甚或 30%,不僅可以提高投票結果認受性,更可大幅增加「圍標成本」,降低天價維修工程出現的機會。
當然,最重要也是要業主積極參與樓宇管理事務,親身出席業主大會,用行動捍衛自身權益,共同守護家園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