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認為,現時指控戴等人違法是誅心,與普通法理解法律不同,「唔理行為係咪合法,只要堆砌動機,用動機入罪,就叫做誅心」。
另一嘉賓、建制派大律師馬恩國也稱,「睇完都擔心,點樣用22條(顛覆國家政權罪)拉佢哋(53名民主派人士)」;被問到初選及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否非法手段,他又稱「未必係」,但指有關民主派人士如主辦方是違反了23條、即煽動及教唆選民觸犯22條所列的罪行,而有份於民主派初選投票的人都涉違反22條,因投票當時違反限聚令,屬非法手段。
馬又指,《國安法》有關使用非法手段阻撓政權機關履行職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條文,使用了「旨在」一詞,控方不用證明戴耀廷的「十部曲」有可能真的會實現。梁家傑則反駁指,若馬的說法成理,則撰寫科幻小說達成與戴所指的「十部曲」的同一後果,同樣可以被告。他強調香港刑事法控罪必須有行為,「旨在、意圖要同行為配合」。
宋小莊質疑泛民公開協調 令初選「非法」
同場的深圳基本法港澳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則指,普通法及大陸法都會將動機與行為一併考慮,「(初選)本身係非法」;對於梁家傑質疑普通法下,沒有被禁止的行為都不屬違法,宋認為「如果好多情況apply(適用),有啲時候唔可以」、「冇禁止嘅部份有部份係非法嘅」。被問到初選為何是非法,宋質疑民主派初選公開表示要協調,惟協調應是內部不公開的工作。至於主持追問法律沒有明文禁止,市民如何了解有關行為觸犯法律,宋就稱是政府的責任,應解釋法例。
至於戴耀廷提出的「十部曲」,涉及立法會兩度否決《財政預算案》、特首解散立法會、辭職及政府停擺等,但事實上《基本法》有條文訂明特首可批准臨時短期撥款,政府將免陷於財政懸崖狀態。馬恩國表示,即使《基本法》有此機制,但以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訴求,阻撓政權機關,屬《國安法》禁區,「《國安法》唔畀你用咁嘅方式、方法同意圖,去令呢樣嘢發生吖嘛」。
民主動力秘書趙恩來則慨嘆《國安法》及搜捕令社會瀰漫恐懼氣氛,「有錢人可以選擇移民,冇錢人選擇噤聲」。他重申初選本質是建立平台讓選民選擇,而參與者都是獨立個體,有不同政見。
(原文刊載《蘋果日報》2021年1月10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