維園六四燭光晚會今年首度被禁止舉行,主辦團體支聯會當晚堅持在維園紀念,事後支聯會常委、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以及黃之鋒、羅冠聰等民主派人士遭起訴,指他們涉嫌參與或煽惑未經批准集結。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,並完成轉介區域法院手續,案件11月3日於區院再訊。各被告須於當日早上出席聆訊,聆訊會移師到西九龍法院舉行。
控方庭上表示,缺席聆訊的羅冠聰和張崑陽已經被發出拘捕令,現正等待警方執行,控方暫時沒有其他申請。主控庭外透露,拘捕令是昨天由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就本案簽發。
被控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的13名被告為李卓人、何俊仁、蔡耀昌、黎智英、陳皓桓、尹兆堅、梁耀忠、張文光、郭永健、梁錦威、趙恩來、麥海華及鄒幸彤。除了黎智英,各人另與朱凱廸、胡志偉、梁國雄、何秀蘭、 羅冠聰、黃之鋒、袁嘉蔚、梁凱晴、岑敖暉、何桂藍、梁國華、張崑陽及楊森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。李卓人另再被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。
(原文刊載《蘋果日報》2020年10月15日)